法律问题!!急`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4/27 18:27:45
表达能力不好,而且问题比较复杂,请大家耐心的看下去.也为了保密(理解能力要好一点.....)假设两个老人是"X" 城市1为"Y" 城市2为"Z" 女儿1为"A" 女儿2为B
老人"X"有三个孩子,一个儿子,两个女儿.儿子有两套房子,两个女儿每个人只有一套房子.现在两个老人想搬到Y市里住,女儿A只有一套房子,所以拒绝了父母亲的要求,然后儿子有两套房子,女儿"B"想让他把旧的房子给他们的父母亲"X"去住,但是儿子要求女儿B如果他的这套房子要他们的父母亲住,必须支付10万元(条件能支付)但是只有50%的权利管理儿子的房子,房产证也在儿子手里.并且女儿B在城市"Z",儿子和女儿B都必须每个月都支付"X"
各5000的生活费.
1\"X"是比较倾向与儿子的,可能会把双方出的10000元生活费省下来的钱给儿子
现在有什么办法能让老人X有房子住,而且如果生病了又能及时的治疗(除了让儿子的房子免费给老人X,但是儿子不同意,因为他想把这个房子出租了.而且不能让女儿B用这个10万元钱,而且也不能买其他的房子

有什么地方看不懂说,我会补充的.
买是完全可以的,租也是完全可以的,但是不是几个月,是几十年都要在这里住

这里10万元钱买50%的管理权利,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。
一个房子的所有权只有一个,不能分开。一物一权!你的情况是10万员其实不是儿子为了卖房子让你们拿的,只是一种使用房子的费用。
如果这个儿子担心谁会占用他的房子,那就和你们这些儿女还有老人签一份协议,证明自己住的房子是这个儿子的。大家每个月平均担负老人生活费以及医疗费用。

一个老人每个月用1万干什么啊?!你不觉的这个生活费太多了吗?既然担心会把钱省下来给他儿子为什么还要顶这么高的生活费呢?一个月1个老人2千块足矣!
一个月1万的生活费都能拿起,一个房子还这么困难呢?租一个好房子也行啊。你们哪里人啊,上海?广州?北京?房子那么贵啊?
你不要用符号和数字代替人这样很容易弄混。
用姓氏代替也行。

多长时间当然你们儿女自己定了。还要让老人高兴。你所担心的是法律上讲的时效取得。就是说一个物的所有权不属于你,但是被你占有通过一段时间以后所有权就归你。这个在其他国家有这样的规定。但是在我国没有,你放心。我国不承认时效取得。
一个物是谁的,永远都是谁的。

首先,儿女有法定的义务赡养老人,老人想与儿女生活,法律上应当予以支持。
其次,老人可以与儿女签订一份协议,由老人立一份遗嘱,说明老人生前居住在儿子的房屋,并由儿子一家照顾,百年之后自己的财产一半或一大半归儿子继承,其他的由两个女儿继承。立了遗嘱便有法律保护,不用担心执行问题。
再次,如果上述方法实行不了,可以再与儿女签订一份协议,内容大意为:由女儿B支付10元作为老人居住儿子旧房的房款,应该以在房产证上加上老人的名字,这样可以在老人百年后以遗嘱的形式继承给女儿B,这样老人的每月生活费就由儿女三人负责。
最后,如果上述办法都不行的话,我建议老人起诉这些儿女,只要老上法院表个,便会由法院全权负责。

当然了,可以作为老人的财产,至其百年之后作为合法财产让你继承,而你可以不用出扶养费或少出,作为房屋使用费。